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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氣體安全管理制度
一、氣瓶儲存規(guī)定
1.氣房門口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
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擺放,并有明顯標志,相同性質的充氣氣瓶必須按各自氣體類別分隔一定距離擺放。
3.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氣體的性質,了解氣瓶及安全附件的結構與操作要領,并熟悉各種應急處理措施,具備保管各類氣瓶的基本技能和經驗。
二、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必須在已領取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充裝站或具備經營資格的經銷單位購氣;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不得入庫和使用;要嚴格按照氣瓶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氣瓶;
3.氣瓶在使用中如出現(xiàn)附件故障(如瓶閥、易熔合金塞漏氣、瓶閥開關失靈等),應立即報告銷售單位或充裝單位做進一步處理;
4.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防止瓶體腐蝕;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5.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并嚴禁曝曬、敲擊、碰撞氣瓶或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徊坏糜脺囟瘸^40℃的'熱源加熱氣瓶;
6.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溶解乙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小于規(guī)定充裝量0.5%~1.0%的剩余氣體;
7.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8.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9.氣瓶必須專用,只許充裝與鋼印標記一致的介質,不得改裝使用或將報廢氣瓶翻新后使用;
10.嚴禁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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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前檢查連接部位是否漏氣,可涂上肥皂液進行檢查,調整至確實不漏氣后才進行實驗。
2.防止鋼瓶的使用溫度過高。鋼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不得超過30℃,以免液體二氧化碳隨溫度的升高,體積膨脹而形成高壓氣體,產生爆炸危險。
3.鋼瓶千萬不能臥放。如果鋼瓶臥放,打開減壓閥時,沖出的二氧化碳液體迅速氣化,容易發(fā)生導氣管爆裂及大量泄漏的事故。
4.減壓閥、接頭及壓力調節(jié)器裝置正確連接且無泄漏、沒有損壞、狀態(tài)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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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氬氣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易(可)燃物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2.氬氣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yè)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4.氬氣瓶的滅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斷氣源、噴水冷卻容器,或者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特別提醒:氬氣的比重大于空氣,宜沉積管低洼處。因此在坑、洞、容器內、室內或周邊通風不良的情況下,檢修作業(yè)前必須檢測氧含量大于18%、小于22%方可作業(yè);氬氣設施、容器、管道等檢修時必須可靠切斷氣源,井插好盲板防止窒息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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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控制倉庫內的最高溫度,規(guī)定儲存期限;
4.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與有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
6.對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
7.夏季應防止曝曬;嚴禁敲擊,碰撞;
8.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子電焊引;
9.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0.空瓶入庫檢查,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
11.鋼瓶瓶肩上有下次檢測的具體時間,在這個時間以前可以放下使用,到期了就要送到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才可以充瓶使用。一般是兩年檢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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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氧氣瓶禁止臥放使用。
2.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使用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防止不正確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5m。
3.氧氣瓶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別存放,氧氣瓶庫應與高溫、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離;
4.按規(guī)定,氧氣瓶不得將瓶內氣體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余壓。
5.儲存高壓氧氣瓶時應擰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并固定。
6.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運輸時應立放并固定。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調運高壓氣瓶;
7.氧氣閥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
8.氣瓶儲存區(qū)周圍10m距離內不準堆置可燃物,不準進行焊接等明火作業(yè),不準吸煙。
9.氣瓶儲存區(qū)不允許有取暖設備。
10.氧氣瓶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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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3.乙炔氣瓶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4.乙炔氣瓶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對已臥放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5.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
6.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7.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保持安全距離。
8.使用中的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9.乙炔氣瓶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加強氣瓶安全監(jiān)察工作,保證氣瓶在充裝、使用、入庫驗收、保管、發(fā)放及回收各環(huán)節(jié)準確無誤,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工業(yè)氣瓶、氣體庫的安全管理。
3、氣瓶充裝與運輸
3.1氣瓶應在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省級質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氣瓶充裝單位進行充裝。
3.2氣瓶充裝單位對向本公司提供的氣瓶安全全面負責;
3.3氣瓶充裝單位負責氣瓶的維護、保養(yǎng)和顏色標志的涂敷工作;
3.4氣瓶充裝單位應向本公司說明安全使用知識和危險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裝的氣瓶上粘貼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3.5氣瓶充裝單位應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氣瓶送交地(市)級或地(市)級以上質監(jiān)部門指定的氣瓶檢驗機構報廢銷毀。
3.6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氣瓶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
4、氣體庫的安全要求
4.1氣體庫內的電氣裝置必須為防爆裝置。氣體庫內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防止曝曬。
4.2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庫房門口應有醒目的安全標志。
4.3庫房應遠離熱源,嚴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庫內的措施,庫內應通風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有效、可靠,庫內及附近應設置防毒護具或消防器材。
5、氣體的入庫驗收
5.1氣體在入庫前,要根據憑證核對品名、來源、生產廠家、合格證,必要時索取檢驗報告。
5.2檢驗核對鋼瓶使用期限,確保安全。
5.3氣體驗收合格后,應立即辦理入庫手續(xù)進行登記、立卡、建檔等工作。
5.4進、退庫的鋼瓶,要仔細檢查閥門是否漏氣或沾染油脂,一經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進行隔離,禁止發(fā)放和使用,并掛有明顯標志。
5.5氣體鋼瓶的狀態(tài)標識
5.5.1綠牌區(qū)-重瓶
5.5.2黃牌區(qū)-空瓶
5.5.3紅牌區(qū)-待檢驗或需打水壓氣瓶
6、氣體的保管
6.1凡是進、退庫的氣瓶,必須空、重瓶分別存放,存放量符合規(guī)定,并有明顯的標志,并保持間距1.5m以上。
6.2不同氣體氣瓶必須直立隔離存放,在進、出庫時,不允許混裝運輸。搬運時一定要輕拿輕放氣瓶,不得撞擊。
6.3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6.4盛裝毒性氣體或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以及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庫存放。
6.5氣瓶放置應整齊,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傾倒措施;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
7、氣體的發(fā)放使用
7.1嚴格執(zhí)行各項領用制度,認真履行發(fā)料手續(xù)。必須認真登記“氣體領用表”,以便備查。
7.2不得對氣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
7.3不得使用已報廢的氣瓶;
7.4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
7.5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3
一、通用規(guī)則
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2、夏季防止曝曬;嚴禁在瓶體上引弧。
3、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4、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永久性氣體瓶剩余壓力應大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有大于0.5~1%的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5、氣瓶立放不穩(wěn)固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6、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7、不得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確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的小車并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立直放置,且必須安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以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雜質,并輕輕的.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后,要緩慢開啟閥門,防止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接的螺母要擰緊,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6、嚴禁氧氣瓶閥、氧氣減壓器、焊(割)炬、氧氣膠管等沾上易燃物質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災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氣瓶時,應有防曬措施,嚴禁陽光照射;冬季不要發(fā)在火爐和距離熱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結凍現(xiàn)象,只能用不超過40℃熱水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瓶閥斷裂。
9、氧氣瓶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壓力,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者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10、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米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果鄰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到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時除了遵守氧氣瓶的安全使用外,還應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應受到劇烈震動和撞擊,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時應直立放置,不能躺臥,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4、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圈。
5、乙炔瓶體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攝氏度,防止高溫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6、乙炔瓶內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壓表讀數最后必須留有0.05mpa以上壓力,并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7、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攝氏度以下的熱水解凍。
8、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在生產中使用的氣瓶,雖然結構簡單,但是瓶內承受壓力高,應力狀況復雜,瓶內介質種類多且性質各異,氣瓶流動范圍廣,使用條件惡劣等危險因素多,極易發(fā)生火災和爆炸事故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氧氣瓶、乙炔瓶、氮氣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工業(yè)氣瓶
1.要有生產中使用的各類工業(yè)氣瓶與供應商的安全租賃協(xié)議。
2.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應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車間安全管理員要對工業(yè)氣瓶管理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訓方式為:每月一次。
3.瓶庫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識,并配備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傾倒裝置。
7.氣瓶嚴禁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6.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和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曬,嚴禁用超過40°熱源對氣體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9.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10.嚴禁更改氣瓶鋼印和顏色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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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運輸和儲存氣瓶的單位,應根據本規(guī)程,按氣體性質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管理操作和運輸人員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
2、氣瓶的'漆色必須經常保持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3、氣瓶在使用中間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敲擊、碰撞。
(2)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燒烘。
(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性,助燃性氣體氣瓶,與用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5)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
(6)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7)盛裝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
4、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5)易燃品,油脂和沾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強氧化硫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5、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放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應不超過5層。
(2)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調用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
(3)盛裝易于起聚合反應的氣體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
(4)儲存氣瓶,應符合國家勞動安全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的規(guī)定。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公司氣瓶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符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乙炔氣瓶、氮氣瓶。
第三條領用氣瓶時,領用人必須檢查氣瓶上是否粘貼符合國家標準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第四條搬運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第五條存放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備滅火器材;
3、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同一方向;
4、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
5、乙炔瓶存放時應保持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條氣瓶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3、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4、瓶體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第七條使用氣瓶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2、使用氣瓶前,使用人需向氣瓶第一責任人說明使用用途、地點及時間,在得到許可,并且雙方簽字登記后方可使用。
3、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站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5、氣瓶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皮管應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6、氧氣瓶、乙炔瓶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準倒放;
7、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
8、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須大于10米;
9、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氣瓶和電焊在同一地點使用時,瓶底應墊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
11、在密閉和狹小的`空間進行作業(yè)時,要保證有良好的通風;
12、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13、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子電焊引弧;
14、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5、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16、氣瓶使用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到氣瓶存放指定地點,并到責任人處登記使用完畢;責任人需對歸還氣瓶進行仔細檢查,確保正常安全。
17、責任人需保管好《氣瓶使用登記表》,并在每月5號前將前一個月的使用記錄交由部門存檔管理;
第八條氣瓶發(fā)生爆炸,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外協(xié)工隊的氣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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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加強氧乙炔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部門氧乙炔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儲存和使用:
1、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氧乙炔氣瓶倉庫應符合《建造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應通風、干燥,避開陽光之射;
(3)、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顯然標志,氧乙炔氣瓶
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滅火器材;
(4)、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當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2、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色彩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舉行安全情況檢查,對盛裝氣體舉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逼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并應避免發(fā)射性射源;
(4)、氣瓶立放時應實行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舉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完,必需留有剩余壓力,應小于0.05MPa;
(10)、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舉行挖補、焊接維修;
(11)、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認識氣瓶普通安全學問。
三、確保氣瓶安全五條紀律:
1、禁止用氧氣瓶或其它壓縮氣瓶對輪胎充氣,吹掃容器管道系統(tǒng),缺氧的工作現(xiàn)場通風以及作為各種容器打壓的氣源;
2、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3、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沖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急作業(yè)現(xiàn)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需事先完美牢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舉行。
四、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
1、本車間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由車間負責;
2、發(fā)生下列狀況根據《太原第一熱電廠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舉行考核:
(1)、因為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造成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2)、因為對氣瓶管理不善,維護不當致使發(fā)憤怒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3)、發(fā)生普通習慣性違章造成嚴峻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嚴峻設備損壞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在承包設備檢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氣瓶發(fā)生擔心全狀況時,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費用結算中按有關規(guī)定按照安監(jiān)部罰款通知書舉行扣罰;
3、按照本制度,凡是現(xiàn)場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設止回閥,如不使用止回閥每次罰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不符的條款,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8
1、各類氣瓶必須分類放置于統(tǒng)一制作的小房內,空瓶滿瓶分開放置;
2、氣瓶停放處應設有固定支架、柵欄等防止倒瓶設施;
3、氣瓶應遠離明火和電氣設備;
4、使用氣瓶的室內必須通風良好;
5、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曝曬;
6、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閥,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7、瓶內的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有0.05mpa以上的壓力;
8、發(fā)現(xiàn)閥門和減壓閥泄漏時,不得繼續(xù)使用,應及時處理上報,閥門損壞時嚴禁帶壓更換閥門;
9、用完氣后,應及時關閉閥門;
10、搬運時,易燃易爆氣瓶禁止混裝;
11、壓力表一年檢定一次。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9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氣瓶的使用、充裝、運輸和儲存必須符合規(guī)定。
二、我公司符合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液氨瓶、液氯瓶、氫氣瓶、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三、氣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技術檢驗。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有嚴重損傷等,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瓶閥材料必須根據氣瓶所裝氣體的性質選用。
3、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4、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5、瓶體經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火烤。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2、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3、氧氣瓶、氯氣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5、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扇夹詺怏w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7、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六、運輸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爆曬。
3、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滅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5、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七、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
2、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有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3、生產使用的氣瓶應分別貯放在室外的專用小房內。
八、氣瓶發(fā)生爆炸,瓶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氧氣瓶嚴禁與其它氣瓶混合存放,氣體庫內的`燈具必須使用防爆燈具,電氣設施必須有防火花裝置。
二、庫內應保持通風良好,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種油類物質進入氣體庫。
三、氣體庫和裝卸平臺10米以內嚴禁煙火和嚴禁使用對講機,庫房門前應設有“嚴禁煙火”的醒目警示牌。滅火器具應齊全,并定期檢查,使之處于良狀態(tài)。
四、氣瓶應遠離熱源,瓶溫不能超過40℃。
五、氣瓶應按規(guī)定地點排放整齊,標識清楚并保持通道暢通無阻。
六、氣瓶應加瓶嘴安全罩,瓶身安全膠圈必須保持完好無缺。
七、氣體保管員應嚴格對氣瓶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嚴禁入庫。上下氣瓶時要輕抬輕放,嚴禁野蠻裝卸,防止瓶嘴碰撞發(fā)生事故。
八、空瓶和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標識清楚。氣瓶放置應整齊,佩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要朝同一方向。
九、嚴禁用帶油污的手套接觸氧氣瓶口。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氣體庫,更不允許未經保管員同意私自搬運氣瓶。
十一、氣體保管員應每天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建立一個管理、使用、充裝、檢查、運輸、儲存、附件、監(jiān)督檢查管理程序。
2、范圍:
氣瓶使用、儲存部門。
3、責任者:
工程部、安全部、倉儲科、保衛(wèi)科、使用部門。
4、程序:
4.1氣瓶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每次下班前應詳細檢查氣瓶附件是否齊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規(guī)定。
4.2氣瓶使用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4.2.1禁止敲擊,碰撞。
4.2.2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2.3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的氣體的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曬。
4.2.5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瓶內低于50kPa時,不得繼續(xù)使用,并在瓶身上標上用完記號。
4.2.6開閉氣閥時,操作人員應站在氣瓶側面,用專用工具慢慢開啟或關閉。
4.2.7開閉氨氣、苯有毒、有腐蝕性氣體瓶時,應按安全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4.3氣瓶充裝與定期檢查。
4.3.1凡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4.3.1.1漆色、字樣不易識別氣瓶種類的;
4.3.1.2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4.3.1.3未判明裝過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的;
4.3.1.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4.3.1.5超過檢驗期限的;
4.3.1.6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
4.3.1.7氧氣瓶的瓶體或瓶閥沾有油污的。
4.3.2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4.3.3液化氣體的充裝系數,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氨的充裝系數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為0.60公斤/升。
4.3.4液化氣體嚴禁充裝過量,充裝過量的氣瓶不準出廠。
4.3.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查,盛裝氫氣、氧氣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氨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4.4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4.4.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4.4.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的高度。
4.4.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保曬。
4.4.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4.4.5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劑氣瓶同車運輸。
4.4.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4.5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4.5.1旋緊螺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也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二層。
4.5.2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有滅火器材。
4.6對氣瓶附件的要求:
4.6.1瓶閥應有防護裝置,如氣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須留有泄氣孔。
4.6.2氣瓶上應佩戴兩個防震圈。
4.7氣瓶的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4.7.1本公司使用的各類氣瓶,設備部門負責全面管理。
4.7.2使用氣瓶的單位應責成專人管理,使用、運輸、儲存、充裝和技術檢驗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規(guī)定。
4.7.3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由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4.7.4氣瓶發(fā)生爆炸,瓶閥飛出,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必須按國家勞動總局頒發(fā)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報安全部、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12
1、使用的氣瓶必須是國家定點廠家生產的。氧氣瓶必須是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過的,超檢驗期的氣瓶嚴禁充裝。新瓶必須有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有安全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氣瓶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驗合格,壓力表定期校驗合格。各工區(qū)應當建立氣瓶安全技術檔案。
3、項目部、各工區(qū)物資設備部門要制定氣瓶采購、運輸、儲存、發(fā)放、回收、退返的辦法,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臺帳。與信譽度高的廠家或供貨方簽訂購銷合同,并明確安全責任。
4、采購氣瓶時必須確認瓶身貼有質監(jiān)部門的檢驗標識和質量合格標簽,否則不準進貨。同時應查看手輪是否完好、是否漏氣,瓶體外觀有無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膠圈。
5、加強氣瓶裝卸車和運輸的安全管理,杜絕野蠻裝卸:
5.1運輸時應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擊和滾動,禁止用吊機或起重電磁吸盤直接吊運鋼瓶。
5.2氧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瓶間應使用木架或橡皮隔離,以防止互相撞擊。汽車裝運氧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同一方向,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
5.3夏季運輸和露天作業(yè)時,氧氣瓶要采取遮陽措施,防止曝曬,避免氣體膨脹造成超壓。
5.4車上嚴禁煙火,并應配有滅火器材。
5.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和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乙炔氣瓶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或同倉儲存。運輸途中乙炔氣瓶必須直立,嚴禁臥放。
5.6氣瓶卸車時,要配備一定勞力,輕緩卸車,嚴禁拋滑、推倒、順地面滾動,較遠搬運應使用手推車,平穩(wěn)裝運。分發(fā)至各工地的氣瓶,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領用登記冊,由工地負責人簽認,負責妥善保管及回收。
6、氣瓶的儲存:
儲存氧氣瓶的庫房應為獨立的'單層建筑,應符合一、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氣瓶庫房應設置有足夠泄壓面積的泄壓裝置;門窗應向外開;地面應平坦不滑,砸擊時不產生火花;儲存氣瓶庫房與住宅的距離應不小于50m;與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的距離應不小于100m;氧氣瓶不準與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庫房內照明和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倉庫內不準有取暖設備,通風應良好;倉庫周圍10m以內不準堆置可燃物、明火作業(yè)和吸煙;氧氣瓶應垂直立放,并應置于架子上。庫房內的氣瓶應將滿瓶、空瓶分開存放,空瓶瓶身應用石筆標記。
7、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做外部檢查。檢查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壓力表等是否有缺陷。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或爬高等,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忌隨便處理。禁止帶壓擰緊閥桿,調整墊圈。檢查漏氣,應使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8.1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的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違紀。
8.2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8.3使用氣瓶時,應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可燃易爆物質等,其使用時安全距離應在10m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的安全距離應不少于5米,并不能同室存放。乙炔瓶禁止臥放使用,以防丙酮液體泄漏流出。
8.4禁止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安裝減壓器前,應先開啟瓶閥吹掉瓶嘴處污物,減壓器與氧氣瓶連接后,在開啟氧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側后面。開啟瓶閥動作要輕緩,應監(jiān)視壓力,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嚴防氣瓶閥門泄漏或者開氣速度過高,以防高速氣流與瓶口摩擦產生靜電和火花。減壓器如發(fā)生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氧氣瓶的閥門關閉。
8.5冬季使用氣瓶時,瓶閥或減壓器可能出現(xiàn)結霜、凍現(xiàn)象?捎脽崴蛘羝怅,嚴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鐵器敲打瓶筒。也不能猛擰減壓器的調節(jié)螺絲,以防氣體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8.6氧氣瓶內的氧氣不應用盡,氧氣瓶壓力降至0.196mpa時應停止使用,并標寫“空瓶”標志。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壓以防止其它氣體倒流進入瓶內。
8.7氧氣瓶和瓶閥不得粘有油脂。不得與礦物油、有機油料、可燃粉塵、有機纖維及易燃易爆氣體接觸或共同存放。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氧氣軟管等。瓶網、減壓器、氧氣軟管沾有油脂,應清擦干凈才能使用。軟管如老化有裂紋時應及時更換。
8.8氧氣瓶庫房和氧氣使用現(xiàn)場應備有氮氣、二氧化碳、1211和干粉等滅火器材,附近應設置消火栓及干砂。
8.9嚴禁使用國家已明令淘汰的乙炔發(fā)生器。禁止用液化石油氣罐替代乙炔氣瓶。
8.10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吊至高處作業(yè)并使用,如確實需要使用時,可將膠管加長,或設置作業(yè)平臺支放穩(wěn)固。
8.11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人員,要加強自身安全與保護,按規(guī)定配備并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減少職業(yè)危害,確保安全。
9、購買、更換氣瓶時,瓶體外觀有缺陷、無瓶帽和防震膠圈的氣瓶一律不予更換,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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