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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考勤細則
分院考勤細則
信息分院考勤細則【1】
01、關于自律部點名
1.早晚自修以及上課將會準點進行點名,自律部進教室點名結束出來后,門口的同學將作為遲到,上課五分鐘后仍未到的作為曠課。
2.12月5日起(下周一)開始點名將由副班長上臺念名單與自律部干事一同點名。
3.若點名的時候發(fā)現(xiàn)代替他人喊到的現(xiàn)象,則被點到的同學以及代點的同學都將做曠課處理
4.點名期間在教室門口報學號或者名字時,需出示證件(飯卡或學生證或身份證),若弄虛作假,將做曠課處理,并根據(jù)分院相關制度進行處分。
02、關于副班長注意事項
1.點名期間,副班長應多多提醒班級同學舉手示意并喊到,積極配合我們進行點名工作,幫助維持班級秩序。
如若有同學未舉手并喊到的,將再報一次。
若該同學經(jīng) 3次提醒后還不配合的,將按曠課處理。
2.點名期間,副班長應告知班級同學不要進行拍照,若發(fā)現(xiàn)拍照同學則會進行曠課處理。
3.檢查結束后,副班長應認真核對考勤結果。
如有差錯及時指出,若當場副班長確認無誤,在相應位置確認簽字。
事后出現(xiàn)問題,副班長自行承擔相應責任,若之后再來找自律部講述某某某同學當時在場等情況,將不予劃除。
4.考勤公示后,每周副班長需在信息分院班委群或班委通知群或信息分院副班長群上對每周考勤匯總進行核查,并將考勤匯總及時轉發(fā)至本班群上,以便同學核對。
考勤匯總公示時間為5天,如有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負責人。
考勤勘誤時間為公示之后的5天內,逾期不再勘誤。
03、有效假條范圍
、佟∈虑笆潞蠹贄l一律均認可。
、凇〖贄l需在該周星期五之前12點前上交自律部,逾期將做曠課處理。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記曠課處理:
、 點名期間,副班長應告知班級同學不要進行拍照,若發(fā)現(xiàn)拍照同學則會進行曠課處理。
② 未在該周星期五12:00前補假條者。
、邸≌埣偈掷m(xù)不符合規(guī)定者。
、堋∨撟骷僬。
、荨≡谧月刹靠记诠ぷ魅藛T點名結束后上課鈴聲響起后五分鐘仍未到達教室的同學均記為曠課)。
、蕖∪酎c名途中被發(fā)現(xiàn)代替他人喊到情況,喊到人員與代喊到人員均記為曠課,同責。
⑦ 點名過程中刻意妨礙自律部工作人員點名的情況,均按曠課處理。
04、假條有效性的范圍
(1)事前假條在任課老師或自律部工作人員點名時,出示查看即可。
(2)參加院級自律部的同學如遇因外出點名被分院自律部點到,需出示相關通知信息(截取通知信息的圖片必須包含負責人的姓名,發(fā)送通知的時間)否則視為無效,不給予消除記錄處理。
(4)請假單中“請假時間”一欄必須填寫正確,不可涂改,涂改一律無效;
(5)請假單中的“請假事由”一欄,必須寫清楚請假的具體事由,不可一筆帶過,不得涂改,涂改一律無效。
(6)請假單必須有輔導員簽字,則視為無效。
(7)一張請假單只能用于一人請假,超過一人視為無效。
(8)集體或統(tǒng)一請假必須是打印,說明時間、緣由,請假的人員的基本信息(班級、姓名)等,并附上相關證明,由輔導員老師,或改活動負責老師簽字,出現(xiàn)任何手寫字跡(除老師簽字)視為無效。
(10)打印的紙質證明上不可出現(xiàn)涂改現(xiàn)象,若有涂改,證明視為無效作廢。
注:如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如私改假條、冒充輔導員老師簽字等),不予以撤銷曠課、遲到記錄,并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05、關于假條的上交截止時間
1.對于補假條的,假條必須在當周周五12:00之前交給自律部,可發(fā)至信息分院副班長群,逾期不候。
06、重點事項
1.早晚自修以及上課將會準點進行點名,自律部進教室點名結束出來后,門口的同學將作為遲到,上課五分鐘后仍未到的作為曠課。
2.點名期間在教室門口報學號或者名字時,需出示證件(飯卡或學生證或身份證),若弄虛作假,將做曠課處理,并根據(jù)分院相關制度進行處分。
3.點名期間,副班長應告知班級同學不要進行拍照,若發(fā)現(xiàn)拍照同學則會進行曠課處理。
4.一張請假單只能用于一人請假,超過一人視為無效。
5.集體或統(tǒng)一請假必須是打印,說明時間、緣由,請假的人員的基本信息(班級、姓名)等,并附上相關證明,由輔導員老師,或該活動負責老師簽字,出現(xiàn)任何手寫字跡(除老師簽字)視為無效。
6.請假單中“請假時間”一欄必須填寫正確,不可涂改,涂改一律無效。
注:如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如私改假條、冒充輔導員老師簽字等),不予以撤銷曠課、遲到記錄,并按分院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7.點名后補交的假條請于該周周五中午12點前上交,超出時間上交一律無效。
8.12月5日起(下周一)開始實施新的考勤制度,由副班長上臺念名單與自律部人員一同點名。
數(shù)學學院運動會考勤細則【2】
一、實施目的
為了保證我院學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參加運動會,弘揚陽光體育運動精神,培養(yǎng)大學生的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特制定本次細則。
二、實施方法
1、每天不定時、不定次數(shù)點名簽到,每天簽到次數(shù)不低于4次;
具體負責:麻馨月--16級數(shù)類一·二,宋妮--16應統(tǒng)·金數(shù);劉芳銘--15應數(shù)·計數(shù);李越琪--15應統(tǒng)·金數(shù);張巖松·習文浩·何山--大三大四登記前來參加運動會的人員名單后續(xù)加學分。
2、凡公關部員簽到點名不在場者,不予補簽,視為曠到;如有短暫臨時離場者(如:上廁所),提前與公關部員說明,否則視為曠到;
3、請假需由學生主管輔導員批準,且有假條;
4、關于“精神文明班級”評比具體要求
(1)每個考核項目采取百分制,由公關部麻馨月負責填寫,每個年級三天累計分數(shù)最高的班級獲得“精神文明班級”稱號;
(2)人數(shù)(30分):出勤人數(shù)占班級總人數(shù)的百分比以百分制計算即為該項得分(如:2015級應用統(tǒng)計班應到35人,實到30人,則最后評分為30÷35×30%=26分);
(3)著裝(15分):要求學生統(tǒng)一穿院服,戴帽子,凡不按要求著裝者,發(fā)現(xiàn)一人扣3分,扣完為止,穿院服不戴帽子者或戴帽子不穿院服者發(fā)現(xiàn)一人扣1.5分;
(4)氣氛(15分):聲音響亮整齊(10分),全員參與(5分);
(5)衛(wèi)生(20分):各班同學需保持場地清潔,不得亂扔瓜果皮殼、紙屑,結束后帶走自己的垃圾,退場后各班區(qū)域衛(wèi)生情況分為優(yōu)秀(無垃圾,20分)、良好(較少垃圾,10分)、一般(5分),若場地有較多垃圾則當天此考核項為0分;
(6)宣傳(20分):運動會期間各班要積極組織本班同學向廣播站投稿,為方便統(tǒng)計,各班統(tǒng)一交稿給學習部部員(歐陽璇--16級數(shù)類一·二,劉宇杰--16應統(tǒng)·金數(shù),李亦然--15應數(shù)·計數(shù),藏偉霖--15應統(tǒng)·金數(shù),王艷琛--大三,章俊元--大四),由他們交給廣播站,投稿一篇1分,被采用一篇2分,若該班當天無投稿則當天此考核項為0分;
(7)備注:遵守學校要求的其他事項。
如:不起哄不亂喊亂叫,嚴禁在比賽過程中穿越比賽場地等,發(fā)現(xiàn)違反規(guī)定者每次在其他考核項目中扣5分;
5、為維護現(xiàn)場秩序,請全體學生不要與公關部員發(fā)生沖突,若有較大爭執(zhí),由主席團或導員出面處理;
6、當天晚上微信平臺推送通報記錄不予修改,點名簽到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向公關部員說明;
三、獎懲措施
1、無故曠到者每次扣除0.2個課外學分,當天進行通報;
2、運動會結束后,累計曠到次數(shù)最高的10人,打掃院系辦公室;
3、三天全勤者,給予0.2個課外學分獎勵;
4、為總得分最高的班級頒發(fā)“精神文明班級”證書(注:取總分最高的兩個班),全班每人獲得小禮品一份并給予0.1個課外學分獎勵(注:凡有曠到記錄者不予獎勵;此課外學分與全勤獎勵可疊加,即最高獲得0.3個課外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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