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yè)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2、部門消防負責人指定各班專人(指定檢查人)每三日對廚房(食堂)的灶具、管道、開關的使用狀況等詳細檢查一次;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fā)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后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簽認后,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二)酒店營業(yè)部門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總會、燒烤場等營業(yè)部門因營業(yè)需要可使用明火爐、蠟燭、氣燈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營業(yè)部門禁止使用明火;
2、營業(yè)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jiān)控。每日營業(yè)結束后,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yè)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三)施工單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業(yè)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用火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yè)申請表》(見附件一)--物業(yè)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yè)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yè)服務部經理于一個工作日內復審簽認后返施工單位,物業(yè)服務部復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jiān)督程序:
1)安全生產員對用火施工現場每天上下午各檢查一次,填寫《臨時用火現場巡查記錄表》(見附件二)。安全生產主管每天檢查一次。物業(yè)服務部經理每三天檢查一次;
2)發(fā)現未按規(guī)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yè)服務部簽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下簡稱《整改通知書》,一式兩聯,見附件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yè)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管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qū)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業(yè)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jiān)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見附件四),發(fā)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后送工程部處理。
三、裝修管理
1、酒店公共區(qū)域或營業(yè)區(qū)域裝修時,工程部或營業(yè)部門須在裝修施工前兩天填寫《裝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單》(見附件五)送物業(yè)服務部。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zhí)行;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yè)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yè)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并經物業(yè)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后方可為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zhí)行。發(fā)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并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2
為加強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或租賃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二、動火、電氣作業(yè)執(zhí)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他專業(yè)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yè)。
三、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在園區(qū)內部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四、動火作業(yè)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jiān)護,并向動火執(zhí)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五、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電氣線路的敷設、導線直徑及連接絕緣程序是否符合電氣技術規(guī)范,是否有亂拉臨時線路的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中山住膠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qū)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第二條動火必須按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應火審批制度。
第三條臨時動火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申請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jiān)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固定動火必須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查同意,報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第五條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yè)。
第六條動火作業(yè)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廠區(qū)、庫區(qū)、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第八條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單位內使用時,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第九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第十一條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單位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由單位設備部專業(yè)電工拉線接電。
第十二條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單位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單位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第十四條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電熱棒。
第十六條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第十七條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十八條配、發(fā)、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yè)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動火作業(yè)必須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動火作業(yè)后,動火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yè)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四、安裝和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五、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六、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七、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八、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3.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6.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一、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6
企業(yè)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上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qū)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jiān)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yè)期間施工。
四、營業(yè)場所、辦公樓待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倉庫的電器設備線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7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
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yè)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做好電箱用電標識牌及分路標識圖并張貼在電箱門內,以便檢查。
9、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jié)假日,按規(guī)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guī)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qū)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9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yè)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xù),安排在非營業(yè)期間進行動火作業(yè)。
三、動火作業(yè)必須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yè)后,動火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yè)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fā)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jié)假日,按規(guī)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guī)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qū)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二、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動火管理制度。
三、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環(huán)科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jiān)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四、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環(huán)科領導審查同意、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五、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yè)。
六、動火作業(yè)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七、廠區(qū)、庫區(qū)、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八、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qū)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環(huán)科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九、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十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安全科開取臨時用電證明,分管用電區(qū)域責任批準后,由公司設備技術科專業(yè)電工拉線接電。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
第二條 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huán)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 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guī)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燃氣、電氣設備管理應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燃氣管路、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
四、不得隨意改動燃氣管路,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燃氣、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燃氣管路、設備及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電氣設備超負荷運行;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3
工程項目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防火安全規(guī)定、制度。
2.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3.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wèi)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4.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按規(guī)定開具動火證,并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yè)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yè),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設備,在未清洗干凈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6.防水施工作業(yè)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并報公司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7.施工現場、生活區(qū)、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區(qū)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9.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一安裝,經保衛(wèi)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后倒在指定地點。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4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fā)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fā)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yè)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yè)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yè)、生產活動,如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規(guī)范用火、用電行為,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電應認真執(zhí)行相關專業(yè)操作規(guī)程和檢修制度;
2、用火、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和實施。
3、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如電焊、焊割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并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干凈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
4、嚴禁在車間、倉庫及木工房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電熱設備取暖。在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燃易爆作業(yè)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承擔。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關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6、現場臨時用電,不得亂拉亂接,嚴格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搭接,正確使用標準配電箱。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0-30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08-04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06-21
冬季用火用電安全簡報02-09
用火用電安全教育簡報02-29
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10-22
冬季用火用電安全簡報(精選25篇)04-02
冬季用火用電安全簡報15篇04-23
用火用電安全教育簡報通用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