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的合同1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事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事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或者職務、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或者職務、住址)
甲乙雙方依據(jù) (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名稱),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的內(nèi)容(例如,租賃房屋合同,則寫明甲方出租 房產(chǎn)的基本情況;如果是律師代理訴訟合同,則寫明代理訴訟的`案件名稱)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 質(zhì)量、數(shù)量等內(nèi)容
第四條 價款或者酬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nèi)容)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時間及條件(可以是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另外的生效時間)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當事人各執(zhí)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 (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民事的合同 篇2
原告: ,男, 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證號: 。
被告: ,住 。
法定代表人: 。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起至實際履行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暫算至起訴之日止違約金暫計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年 月 日,經(jīng)原被告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第三條,“原告購買被告商品房為第 層 號房,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第五條,“計價方式及價款,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原告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第十六條,“被告承諾與 年 月 日前,取得前款規(guī)定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被告不能在前款約定期限內(nèi)交付權屬證書,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處理:2,約定日期起90日后,被告仍不能交付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雙方同意按下列1,2項目處理:“(2)原告不退房,被告自約定日期至實際交付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之日止,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0.1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約定,于當日就向被告繳納了房款 元。被告卻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 年 月 日前,不僅未交付房屋,也未將土地,房屋權屬證書交付給原告,致使原告到目前為止不能登記過戶。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義務,均未果。
原告認為,合同簽訂后原被告雙方應充分履行合同義務,被告未交付房屋及未交付土地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為已經(jīng)嚴重違約。因此,為維護本人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我方訴請。
此致
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的合同 篇3
擔保合同無效的原因有多種,其中因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很多,但是因擔保合同自身原因無效的也不少。所謂擔保合同自身原因無效的,指擔保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或者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而歸于無效,因欠缺有效要件,如擔保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條款,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而沒有辦理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如法律禁止作擔保人的主體違反規(guī)定作擔保人、或者以法律禁止用于擔保的財產(chǎn)提供擔保等。在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中可分為兩種情況:
1、擔保合同的無效是因債務人和擔保人的過錯所致,債權人對擔保合同的無效沒有過錯。
這種情況一般很少見,因為債權人對法律禁止性的規(guī)定應當知道,知道而違反即有過錯。但在債務人、但保人規(guī)避法律對債權人隱瞞法律所禁止的情況,債權人在不知真實情況的情形下訂立的無效擔保合同,債權人沒有過錯,過錯在債務人和擔保人,因而應由債務人和擔保人承擔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認為,這種情況與共同侵權相似,擔保人與債務人對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例如,公司法規(guī)定,以公司資產(chǎn)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除債權人街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債務人、擔保人應對債權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種情形就屬于債權人無過錯,由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應當說明,如果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擔保人以本公司的資產(chǎn)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而接受了該擔保,債權人就有過錯,因而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能認定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擔保合同的無效,債權人、擔保人都有過錯。
這種情況比較多見,債權人過錯的多少是確定擔保人承擔責任大小的關鍵。在債權人無過錯的情況下,適用上述規(guī)定。在債權人全部過錯的情況下,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例如,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的擔保,保證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在債權人、擔保人都有過錯時,要看雙方過錯大小,根據(jù)雙方過錯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由債權人和擔保人分擔。對此,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為,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所謂“不能清償部分”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到期后清償債權的剩余部分。判斷“不能清償”應以債務人方便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是受到執(zhí)行為標準,方便執(zhí)行的財產(chǎn)已經(jīng)受到執(zhí)行的,剩余債務部分即為不能清償部分。需要說明的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只在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以下,二分之一是最高限,擔保人具體承擔多少,以債權人與擔保人的過錯大小進行比較來確定。
民事的合同 篇4
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的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甲方因與(簡稱本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本案階段的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項如下:
1、提起并參加
2、根據(jù)案情需要開展與本案有關的調(diào)查取證工作;
3、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4、為甲方草擬、審查與本案訴訟代理有關的法律文書;
5、接受甲方委托,處理與本案訴訟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為參加調(diào)解、和解;□代為提起、參加訴訟,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申請執(zhí)行;□代簽法律文書;□代收款物;)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師指派其他業(yè)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jù)審理機關要求,及時提交證據(jù),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jù)、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法、合理、明確;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jù)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費及辦案費
1、律師費:雙方自愿選擇以下
A、乙方代理甲方就本案進行訴訟代理,根據(jù)《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規(guī)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
B、根據(jù)甲方的要求,并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乙方同意就本案實行風險代理:雙方共同約定,甲方按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并在收到該款物□、判決生效□當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
2、辦案差旅費
根據(jù)《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乙方律師辦理本案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先由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辦案差旅、住宿、復印等經(jīng)費人民幣元,待乙方律師代理工作結束后由雙方憑票據(jù)結算。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實際發(fā)生的差旅費、翻譯費、復印費、交通費、長途通訊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3、出現(xiàn)下列情形,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結算律師費: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未提起訴訟之前、訴訟中以和解方式解決或甲方?jīng)Q定以其他方式解決,視為乙方已完成代理義務,則乙方已收取的辦案費不再退還,甲方仍應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4、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訴訟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jīng)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及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經(jīng)支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在其所投保的執(zhí)業(yè)保險額度范圍內(nèi)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依據(jù)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及等同于約定代理費總額20%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xié)議適用中國法律;因履行本協(xié)議而發(fā)生的爭議,雙方約定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1、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律師個人直接支付任何費用,否則后果自負;
2、乙方不收取甲方材料原件。
第十二條甲方承諾:我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nèi)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xié)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的合同 篇6
原告程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訴訟代理人xxx,xxx事務所律師。
被告海馬(鄭州)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住所地鄭州市鄭東新區(qū)xxxxx。法定代表人胡某,職務總經(jīng)理。聯(lián)系電話0371-8611xxxx。
訴訟請求:
一、請求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二、責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6月20日在職期間的工資20032元;
三、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25125元;
四、責令被告支付原告經(jīng)濟補償金1966元;
五、責令支付加班費6093.33元;
增加一項訴訟請求,即責令被告支付原告因無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4006.4元)、醫(yī)療保險待遇(1201.92元)、工傷保險待遇(200.32元)、失業(yè)保險待遇(400.64元)、生育保險待遇(100.16元)而遭受的各項損失共計5909.44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原告到被告處工作,直到20xx年6月20日原告離職,被告與原告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為原告繳納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及生育保險。工作期間被告對原告一直十分信任,委以重任。直到在原告向被告提出辭職時,被告再三挽留原告不要辭職,在看到原告辭職堅決時,為此還再次承諾離職后原告發(fā)完的.業(yè)務提成,仍然按照原有約定售房款的1%的比例發(fā)放。原告的提成金在發(fā)放兩個月后,被告突然終止了原告發(fā)完業(yè)務提成。在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繼續(xù)按照約定的1%比例發(fā)放提成時,被告卻多次以各種理由拒絕按照原有比例發(fā)放,最后甚至直接停止發(fā)放。原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于20xx年10月份委托律師向被告發(fā)出律師函催要業(yè)務提成及工資。并在被告置之不理的情況下,于20xx年11月23日向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申訴,要求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支付在職期間的工資、發(fā)放的業(yè)務提成、加班費、經(jīng)濟補償金、社會保險待遇等請求,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經(jīng)受理、審查,于20xx年2月21日做出鄭勞人仲案字0040號仲裁裁決書。原告認為,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事實錯誤,裁決結果明顯不當,無法令人信服。故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致
鄭州x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的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本協(xié)議約定事項的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代理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糾紛案件________階段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二、代理權限
1、一般代理;
2、特別代理: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三、律師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nèi)一次性或分________次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元。
2、律師因從事該法律事務而發(fā)生的下列辦案費用元,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款規(guī)定而產(chǎn)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特別約定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解除合同,已收代理費和辦案費用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擅自變更代理權限或單方終止代理協(xié)議;
。3)乙方已全部辦理完甲方委托事項的。
2、簽訂本合同之后,甲方與爭議方和解、調(diào)解或爭議方主動完成義務,視為乙方完成代理義務,已收代理費和辦案費不予退還。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因履行本協(xié)議而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不愿協(xié)商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事項
1、本協(xié)議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至本協(xié)議約定的委托事項或代理階段完成之日止。
2、乙方確認收到甲方付款后,開始服務。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代理律師各一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民事的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___一案(非訴訟一事),委托白銀長征律師事務所派員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為甲方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或完成約定的非訴訟事務)。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根據(jù)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jù)。在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xiàn)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在以下的選項前打“√”)
1、一般代理(辯論、舉證、質(zhì)證)。
2、特別代理(代為訴訟、提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承認對方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上訴,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申請執(zhí)行等)。
六、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的規(guī)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包括差旅費、材料費)。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xié)議。
八、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diào)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diào)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民事的合同 篇9
原告:陽某,女,身份證:44092119
住址:廣州市海珠區(qū)xxx路
委托代理人:xxx,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82229xxxx
被告:xxx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決確認被告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行為無效,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與原告的勞動關系至少持續(xù)到哺乳期結束即至20xx年10月5日;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12月31日起至判決生效之日止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稅后月平均工資1740.85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未計的加班費3000元;
4、判令被告退還扣款600元;
5、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20xx年1月25日入職被告處工作,經(jīng)被告試用后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工作崗位是辦公室人員。被告由于自身人事變動,新任部門主管20xx年11月陸續(xù)裁員。被告于20xx年11月30日得知原告已懷孕,第二天即20xx年11月31日一早通知解除與的勞動合同,并要求原告與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xù)。
原告認為,被告單方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違法,應屬無效行為。于是依法向廣州市番禺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原告直到20xx年12月1日才收到仲裁裁決書,穗番勞仲案字第16XX號裁決:被申請人(即被告)廣州市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裁決生效之日起十天內(nèi)與申訴人陽某繼續(xù)履行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告認為,該仲裁既已裁決被申請人提前解除勞動無效,卻不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至繼續(xù)履行合同期間的工資是錯誤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貴法院起訴。
被告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實體違法和程序違法。
首先,被告違反了《勞動法》第29條及《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合同行為程序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此規(guī)定明確: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經(jīng)過法定程序才可解除合同。而被告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沒有履行這一法定程序,明顯違法。實踐中多數(shù)法院對單位這種程序違法行為均判決單位行為無效,單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支付解除合同至繼續(xù)履行合同期間的工資。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29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裁決撤銷或者判決無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勞動者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綜上所述,原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向貴法院起訴。
此致
廣州市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的合同 篇10
民事訴訟中的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和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它是在法院內(nèi)部具體確定特定的民事案件由那個法院行使民事審判權的一項制度。民事訴訟管轄分為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其中地域管轄又包括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協(xié)議管轄和專屬管轄等內(nèi)容。 而關于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是民事訴訟法管轄規(guī)定中最復雜的制度,關于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是民事訴訟法管轄規(guī)定中最復雜的制度,《民事訴訟法》本身有6個條文(第23—27、34條);《民訴意見》有8個條文(第18—25、30條),另外還有最高院發(fā)布的關于合同糾紛管轄權問題的若干批復、規(guī)定。 下面范時斌歸納匯總了與合同糾紛管轄權問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等:
一、合同糾紛一般地域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23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特殊地域管轄
《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的合同糾紛特殊地域管轄:第18-25、30條:
18、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9、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fā)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0、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21、財產(chǎn)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22、補償貿(mào)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23、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書面合同中的協(xié)議,是指合同中的協(xié)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xié)議。
24、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xié)議不明確或者選擇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xié)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確定管轄。
25、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fā)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0、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三、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管轄
《民訴法》第34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四、最高院發(fā)布的關于合同糾紛管轄權問題的若干批復、規(guī)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當
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nóng)業(yè)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案件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農(nóng)業(yè)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由承包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存單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出具存單、進帳單、對帳單或與當事人簽訂存款合同的金融機構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jīng)濟合同的名稱與內(nèi)容不一致時如何確定管轄權問題的批復》:當事人簽訂的經(jīng)濟合同雖具有明確、規(guī)范的名稱,但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內(nèi)容與名稱不一致的',應當以該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內(nèi)容確定合同的性質(zhì),從而確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轄權。
合同的名稱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內(nèi)容不一致,而且根據(jù)該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內(nèi)容難以區(qū)分合同性質(zhì)的,以及合同的名稱與該合同約定的部分權利義務內(nèi)容相符的,則以合同的名稱確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轄權。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證券回購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凡在交易場所內(nèi)進行的證券回購業(yè)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證券回購業(yè)務,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jīng)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購銷合同履行地問題的規(guī)定》:
。1)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
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diào)試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2)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走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后的約定確走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變更原約定,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
(3)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當事人僅給付了定金應當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復函》:在合同當事人僅履行了合同中定金條款的約定,而未履行合同的其他條款的情況下,不能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第18條、第19條的規(guī)定認定為“實際履行”。《意見》中的“實際履行”,對于購銷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實際履行了交貨義務。因此,合同當事人因僅給付了定金而產(chǎn)生合同糾紛,應按照《意見》第18條的規(guī)定確定管轄的人民法院。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問題的復函》: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笨陬^購銷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的確認,亦應當依據(jù)該規(guī)定處理。
但鑒于本案當事人雙方對口頭約定的交貨地點有爭議,人民法院確認合同履行地缺乏事實根據(jù)的特殊情況,本案應由被告住所地山西省侯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的合同 篇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nèi)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參與乙方與
一案的立案、仲裁、調(diào)解、訴訟、執(zhí)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托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xié)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1、甲方獲得本案(和解、調(diào)解、執(zhí)行)付款當日,按實際獲得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款項經(jīng)乙方接收的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應得款項中扣除。
2、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chǎn)(有形物品、知識產(chǎn)權、技術秘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chǎn))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chǎn)價值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chǎn)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xié)議價格確定,并在非貨幣財產(chǎn)價值額確定后當日內(nèi)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3、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則按避免的`經(jīng)濟損失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jīng)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shù)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后的數(shù)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shù)額計算。
4、甲方在調(diào)解、訴訟、執(zhí)行、和解過程中,如未經(jīng)乙方同意,故意放棄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或權利,或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而損害到乙方利益時,則按原告訴狀載名明的訴訟請求額的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提供證據(jù)(包括不依法及時提供證據(jù)),或提供虛假證據(jù),隱瞞真實情況,或違法導致案件敗訴或致使乙方無法收取律師費時,按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5、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收取____元手續(xù)費用,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時,從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減。
6、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現(xiàn)行墊付,墊付后由甲方第二日結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立案費、鑒定費、執(zhí)行費等),由甲方預繳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互有通知對方案件進展、財產(chǎn)過付信息的義務。
六、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jīng)支付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未支付的費用應當補繳。
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jīng)支付的律師費用予以退還,并向甲方移交案件有關證據(jù)。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執(zhí)行終結且乙方收清律師費之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
民事的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根據(jù)《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糾紛一案的工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特別代理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yè)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jù)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jù),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負責法院的協(xié)調(diào)與溝通工作。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jù)、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lián)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五條 律師代理方式及代理費
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代理方式為風險代理,代理費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甲方在 實際支付給甲方的款項或資產(chǎn)數(shù)額%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2. 甲方將超出本金萬元的全部利息或延遲履行金%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3. 甲方應當委托乙方代收執(zhí)行回款,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收代理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三條第4項規(guī)定的義務。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或者隱瞞重要情節(jié)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出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jīng)為執(zhí)行等作好準備,而甲方撤回申請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 件、資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fā)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民事的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xx證據(jù)。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diào)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日
民事的合同 篇14
甲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jīng)雙方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xx證據(jù)。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diào)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xxx年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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